張朋朋先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二)
二、落实“繁体字识读教育”,必须修改《国家语言文字法》
为什么落实“繁体字识读教育”,必须修改《国家语言文字法》?
因为《国家语言文字法》把简化字定为规范汉字,所以不修改这个法律,就不能落实“在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这是不利于传承中华文化的。教育部在《提案》的答复中指出“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教育部不应该用《国家语言文字法》来否定韩委员的《提案》。王宁先生从汉字改革史角度论述这个法律及其法规是正确的,也是不对的。
为什么说教育部不应该用《国家语言文字法》来否定韩委员的《提案》呢?依法执政是对的。如果简单地依法办事就行,那十九大为什么要提“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当年小岗村“分田到户”是违法的,后来证明村民是正确的,国家修改了相关法律,结果中国农业获得了大丰收。也就是说,政府是要依法执政,但法律是可以修订的。政协的职能是要参政、议政。难道提案人不知道国家有《语言文字法》吗?难道提案人不知道根据这个法律,简化字是规范汉字吗?当然知道。那为什么提案人还要提出“识读繁体字教育”的提案呢?提案人就是要修改《国家语言文字法》。提案人在《提案》中提出“我国1956年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历史文化条件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有必要反省和重新对简化字做实事求是的评价和调整。”“简化汉字六十多年来,在诸多方面存在弊端。”这不就是明确要求政府修改《国家语言文字法》及其相关法规吗?这个《提案》就是希望制定法律的政府部门能听取和咨询广大群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改不合理的法律和法规。
韩委员的《关于在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为什么要让教育部答复呢?就是因为《提案》内容涉及《国家语言文字法》,而《国家语言文字法》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的答复是用这个法律否定《提案》,表明教育部不准备修改自己制定的法律。教育部公布了对《提案》的答复,有反对意见是好事,“兼听则明”,教育部不应坚持自己的意见。正确的做法是:高度重视反对意见,深入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是在什么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由什么人?依据什么理论制定的?认真调查研究今天这个法律还合适不合适?如不合适该如何修改或重新制定?
那《国家语言文字法》是在什么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呢?
清末民初,中国出现了强大的文字改革的思潮,认为“汉字不灭,中国必亡”。文字改革的终极目标是把汉字改成拼音文字。阶段性工作是简化汉字,钱玄同认为“改用拼音字母文字需要十年的准备”,他主张在改用拼音文字前,先“选取普通常用的字约三千左右,凡笔画繁复的,都定它一个较简单的写法。”1922年钱玄同提出《简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而后国民政府1937年公布了《简化字表》(没有实施)。
新中国建立后,1954年国务院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核心和骨干是中国著名的语言学家。
1956年国家确立文字改革的方针“汉字必须改革,汉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且在实现拼音化以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同时积极进行拼音化的各项工作。”
1956年国务院公布并实施《汉字简化方案》。这个方案是在民国发布的《简化字表》的基础上增删而成的。
1958年国家提出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
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汉语拼音方案》。这个方案是由中国语言学家用西方语音学理论分析汉语普通话语音制定的。
1964年国家发布《简化字总表》。
198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但继续进行文字改革工作,即完成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
1986年国家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这个法律把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使用规范汉字(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明确地写入其中。
2001年1月1日起实行《国家语言文字法》。
2013年国家发布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
我也回顾了百年中国汉字改革史,中国文字改革的“总方针”是废除汉字,实现文字拼音化。中国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使用规范汉字(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是为实现文字改革的“总方针”所做的具体工作。《国家语言文字法》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确实是中国文字改革运动的产物,但我与王宁对中国文字改革的态度不同,她是肯定中国文字改革运动,而我是否定的。我不仅否定文字改革的“总方针”,还否定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我认为,十年文化大革命被否定了,但百年文字改革运动,至今还没被否定。如果不否定中国的文字改革运动,是不可能修改《国家语言文字法》的。要修改《国家语言文字法》,就必须否定中国的文字改革运动。
三、要修改《国家语言文字法》,必须否定“文字改革运动”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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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朋朋先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一)
作者:张朋朋
北京语言大学教授,曾在巴黎东方语言学院、瑞士日内瓦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等国外多所大学任教或讲学。
著述:《文字论》《集中识字》《部首三字经》《汉语语言文字启蒙》又名《字启蒙》(与法国白乐桑先生合著)